破小案护民生!弋阳公安破获多起盗窃案!!

近日,弋阳公安雷霆出击,连续破获多起盗窃案,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成效。

01“网瘾”少年四处“拉车门”,偷走财物后用于网吧上网

年5月27日,弋阳县公安局接群众报案,称其停放在南岩镇“尖峰时刻”网咖门口的汽车内的六百元人民币现金不见了。接警后,民警立刻展开了调查。通过现场走访取证、调取监控,警方快速锁定了嫌疑对象。四个少年模样的男子进入警方视线。

民警通过分析研判,认为四人有可能躲藏在弋阳县圭峰镇熊某某家中。民警通过其朋友多次做思想工作,四人最后于5月30日到城南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办案民警询问,四人均为辍学少年(熊某某,方某某,陈某某,王某某,均十五岁),长期在弋阳各个网吧游荡,自5月22日起,四人就结伴一起多次拉汽车门盗窃,四人在游荡的过程中,认识了外号“达摩”的徐某某。

5月27日凌晨,徐某某得知熊某某、方某某、陈某某、王某某四人拉汽车门实施盗窃后,于是伙同叶某某找到四人并要求他们盗取现金供其花销。这四人听从徐某某的教唆于当天晚上23点,在南岩镇旭日小区一辆白色大众内,盗取了现金余元于当晚交给徐某某,之后徐某某收下现金元,并交代四人找个地方躲藏。

5月30日晚,民警于大树村“飞扬网吧”抓获正在上网的徐某某,并在南岩镇“乔吧”抓获其同伙叶某某。经过审讯,二人对自身罪行供认不讳。

经公安机关调查,熊某某、徐某某、陈某某、王某某四人自5月23日在弋阳县城南旭日小区、廖厨、尖峰网吧门口共成功实施拉车门盗窃4次,共盗取现金余元,vivo手机一部。其中余元交于徐某某。徐某某又将现金元分给同伙叶某某。

目前,弋阳县公安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熊某某,徐某某,陈某某,王某某四人盗窃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不执行的处罚(四人均未满十六周岁),追缴其赃款;同时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叶某某刑事拘留。

02车主忘拔钥匙男子“顺手牵羊”被抓

5月31日下午16时许,弋阳县公安局接罗某报警,称其停放在恒盛广场的一辆电瓶车,因车钥匙遗忘在车上并未拔出导致被盗,民警通过走访周边群众、调取周边视频监控等方式,得知是刚从华联超市出来的余某看见车子未拔钥匙,于是就“顺手牵羊”将车骑走,并骑行到“玫瑰园”小区停车位上。

结合视频研判,民警认为盗窃电瓶车的余某有可能就居住在“玫瑰园”小区内,经民警蹲守,于当晚20时30分,将盗窃电瓶车的嫌疑人余某抓获。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余某对盗窃电瓶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将丢失财物和电瓶车当场返还给受害人。目前,余某已被弋阳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近期,公安民警发现,此类顺手牵羊的盗窃案件频发,大多情况下都存在失主粗心忘拔钥匙的情况。

警方提醒:如果是停放电动车,停记得几个步骤:一是锁上车头锁,二是拔下电动车钥匙,第三是用质量比较好的钢制U型锁,第四要打开电动车的报警装置,不要给予这些浑水摸鱼、顺手牵羊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

来源:弋阳公安在线

作者/来源:江西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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