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途中电话突然响起,

很多司机会立即接听,

人们都觉得这“很平常”,

根本不会把它与交通违法和危险联系在一起。

如今,

南昌交通放大招

明年1月开始实行抓拍

违者

罚50元,扣2分!

还要整治一大波交通违法行为

就算没被天网抓拍到

还可能被人举报

件件和钱袋子挂钩

再不看就晚了

从下月起,南昌市交管局将开展全警治乱排堵行动,主要针对

机动车乱变道、乱停违法,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载人、无牌上路等交通违法

,依法严格查处,一大批交通新规将实施。

开车打手机扣2分罚50

你有开车打手机的习惯吗?开车打手机也会被拍!

南昌交警将从明年一月起,正式启动对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进行电警抓拍纠处。

违者,罚款50元、记2分

“司机在驾车过程中如果有接打电话的行为,智能卡口电警就将通过视频二次识别技术,

清楚地抓取打电话司机的当时动作和所驾驶车辆的车牌等信息。

”南昌市公安交管局指挥中心主任曾鸣介绍,此前在试运行时,电警每天几乎都能抓拍

多起开车打手机交通违法

个天网抓拍乱停车

南昌市交管局目前接入了个天网监控点位用于抓拍车辆乱停,今起开通使用。主要路段有:

东湖区:八一大道、叠山路、广场北路、民德路、苏圃路、阳明东路、永外正街;

西湖区:站前西路、北京西路、洪城商圈、洪城路、抚生北路;

红谷滩:庐山南大道、凤凰中大道、红谷中大道、丽景路、翠苑路;

青山湖区:上海北路、京海路、国泰路、国威路、青山湖大道、南京东路、上海路、北京东路。

你可能还不知道的是,南昌市已施划了新一批的禁停黄线的道路,覆盖了各区,

看到这条黄线也别乱踩!即便是违停一秒,也要

被扣3分,罚款元!

南昌市已施划禁停黄线的道路:

红谷滩区域:

岭口路、赣江中大道的飞虹路口至南斯友好路口段,

红谷中大道的庐山南大道路口至南斯友好路口段,

凤凰中大道的南斯友好路口至庐山南大道路口段,

会展路的赣江中大道路口至碟子湖大道路口段,

新府路的赣江中大道路口至红谷中大道路口段,

雄州路的赣江中大道路口至红谷中大道路口段,

世贸路的赣江中大道路口至金融大街路口段,

芳华一路的碟子湖大道路口至凤凰中大道路口段,

芳华二路的碟子湖大道路口至凤凰中大道路口段,

学府大道的赣江南大道路口至丰和南大道路口段,

赣江南大道的南斯友好路口至卧龙路口段,

赣江南大道的南斯友好路口至卧龙路口段,

红谷南大道的南斯友好路口至岭口路口段,

红谷南大道的前湖大道路口至岭北一路口段,

婺源路的樟树街路口至龙兴大街路口段,

石钟山路的樟树街路口至龙兴大街路口段,

西站大街的龙虎山大道路口至西站大街的圭峰大道路口段,

庐山南大道的丰和中大道路口至灜上桥段,

老城区区域:

阳明路的八一桥下至八一大道路口段,

沿江北大道的八一桥下至龙沙路口段,

广场北路,环湖路,阳明东路的青山南路口至阳明东路隧道口段,

苏圃路的中山路口至叠山路口段,

民德路,中山路,洛阳路隧道东段的南北匝道,

彭子江路(长途客运站口),北京西路,中山东路、广场南路的中山东路口至孺子东路口段、

孺子东路、八一大道的孺子东路口至中山东路口段的围合区域(含以上道路)。

以上道路泊位内除外。

抓拍非机动车闯红灯

年1月1日起,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将对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将启动抓拍措施——设备通过视频识别技术对路口闯红灯的非机动车进行自动抓拍,在数据审核上传后,

可采用现场处罚和非现场短信告知两种方式

,做到源头管理、现场纠处、学习教育、违法曝光、通报社区等多种方式有机结合,强化治理效果。

这不都是罚吗?

还有这个好消息...

↓↓↓

自年1月20日起,

市民通过互联网和电话方式举报道路交通违法的行为将得到奖励,快来看看到底如何举报,又如何获得奖励!

·

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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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发生在南昌市城区(不含新建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实行有奖举报:

1、举报机动车驾乘人员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每起奖励20元);

2、举报机动车跨越道路中心黄实线逆向行驶、掉头的(每起奖励50元);

3、举报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每起奖励50元);

4、举报机动车在已施划禁停黄实线道路的机动车道上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的(每起奖励50元);

5、举报机动车违反法律规定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行驶或者停车的(每起奖励50元);

6、举报上道路行驶的工程运输车闯红灯、未悬挂后机动车号牌(临时号牌除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每起奖励元);

7、举报驾驶无合法手续、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并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的(每起奖励元);

8、举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并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的(每起奖励元);

9、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并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的(每起奖励元);

10、举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超员,并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的(每起奖励元);

11、举报虚构、编造违法事实,买卖驾驶证记分,并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的(每起奖励元);

12、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提供逃逸车辆的车辆号牌、类型、车型或者肇事者等有利于逃逸案件侦破的信息,并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肇事者的,视财产损失大小、人员损伤程度轻重及相关情况,予以奖励:财产损失案件(每起奖励元至0元)、伤人案件(每起奖励元至0元)、人员死亡案件(每起奖励0元至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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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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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民对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应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后24小时内以视频或图片方式通过南昌交警便民网、乐行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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