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在弋阳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院子里,黄先生将一面印有“业务精湛·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余乐手中。“感谢你们这么快就抓到小偷,还把摩托车找了回来。车子被偷后,他们把电瓶、轮胎等零部件都换新的了,应该值两百来块钱”,黄先生如是说道。

原来,12月27日12时许,黄先生准备骑车外出时,发现停放在南岩镇店门口的两轮摩托车被盗,遂拨打了报警电话。

辖区城南派出所立即出警现场,县局天网监控中心同步上案,快速锁定三名偷车小伙。接警四小时左右,将涉案的陈某、李某和汪某相继传唤到案。

三人到案后交代,26日晚9时许,他们看到受害人摩托车后,趁着周边无人的时机,悄悄把车子偷走。第二天找了家修理店更换了电瓶、轮胎等零部件,随后又将车子藏在圭峰镇中屋村。

(黄先生领回被盗车辆)

27日晚,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驱车赶到圭峰镇中屋村将被盗车辆追回并退还受害人。三人均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七日等行政处罚,因系未成年,行政拘留不执行。

来源:弋阳公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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